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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制度

时间:2020年01月05日 编辑:心血管重构与功能研究浏览量 :

1.实验人员必须穿实验服,进行有腐蚀性、有毒性的实验时,必须戴手套。实验中禁忌戴实验手套触摸非实验性公共设施,如电话、门把手等。

2.使用电器设备时,如电炉子、电热水炉、高压消毒器、离心机等,必须有人守护,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3.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强的及易挥发的有毒试剂及化学试剂均应在通风橱中操作。使用完毕将试剂瓶塞严,放在阴凉处保存。如意外沾染到皮肤、桌面、地面和其他物品上时,要及时有效地进行清理和处置。

4.实验中氰化物废液应倒入碱性亚铁盐溶液中,然后作废液处理。严禁直接到入下水道或废液缸中。含有EB的污物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实验室动力、照明线路,电闸、接线板等须定期检查,发现线路老化、部件损坏等问题及时报告,申请维修。

6.实验完毕后,应立即关闭水电。实验室不采用明火加热,需用明火时,必须向有关负责人申请,应远离有机溶剂。严禁带入与工作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

7.各实验室卫生负责人负责室内的卫生及公共设施的维护与水、火、电的防护。切实做到消防器材齐备、定点到位。防火装置应定期检测,使之处于性能良好的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卸或随意搬动。每天实验前必须先进行卫生整理,实验结束后必须按规定将实验区域恢复整洁。

8.如遇紧急情况如水灾、火灾,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关闭本楼层总水阀,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9.下班或节假日,各个研究分室或课题组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电源、火源、关窗、锁门,并留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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